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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重 声 明
尊敬的青铸客户:
目前,我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有许多公司和个人擅用青铸名牌,在市场上经营与我公司相同的业务,而且给客户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并对我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除我公司正式业务人员外,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相关的经营业务,因此,为保护广大客户的正当权益,自声明公告之日起,只有持有我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带有合同编号的我公司正式业务人员所签合同,我公司方可承认其有效,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或者协议,我公司不予认可。
特此声明!
青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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